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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网友:舅父 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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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来港持IANG签证,目前已经3年半,想要今年2015年续签后(将有两年有效期)出国读书,能够在IANG签证过期前回港。
请问这段时间的在国外读书(我会保证每180天回来一次),会对我将来申请永居造成影响吗?谢谢!
请问,
优才7年后,获得了香港永久居民,
到中旅社办理回乡卡,在中旅社申请时或在未拿到回乡卡之前,原来的
港澳通行证(还剩有几个月的可来回国内和香港的有效期)会被中旅社剪掉吗? 还是届时取回乡卡时,才被剪掉?
谢谢!
若你仍持那种心态的话,我感觉你的价值观仍停留在八十年代初的内地,与狮子山下的香港人的价值观格格不入,实在不适合香港。
若你仍持那种心态的话,我建议你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内地人,勿成为一个一方面享用特区护照的便利、一方面以内地恩主自居和诅咒香港的人。
我希望你已不是那样。我希望你在决定取得香港居留权以前,已决定不再持恩主心态、诬蔑和诅咒香港。
我有同样的疑问,,港澳通行证 是什么时间回收? 注销户口 还是办理回乡证的时候?
那太好了!!我一直担心在注销户口的时候,如果回收通行证或通行证失效了,那就没有证件回香港了(没有注销户口又不能办回乡证)。
正确的做法是在注销户口时注销所有凭借内地居民身份取得的证件(如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居民身份证等),同时向公安出入境申请三个月一次出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作为出境前在内地的身份证明文件,在三个月内出境。
内地公安、边防和外交部驻外领事都没有能力对已签发的非电子的护照和通行证实施管理,也没有能力建立和使用庞大的黑名单,故一贯放弃管理,看上去像真的就接受。
你注销户口后就不是内地居民,持看上去像真的非电子的护照或通行证,就能混出去;持电子护照、电子通行证的话,极易管理,取决于当地公安的具体做法。
理論上大陸身分證派出所會收回。當然你說丟了他們也不會追究,不過戶籍信息系統裡你的身分證就作廢了,不可以再用。最多留個紀念。
護照和港澳通行證會也會收回,如果你想保留,公安局出入境的人會剪去證件的右下角,已示註銷,再還給妳。
所以,現在基本上沒有空子可鑽。
那就是说: 销户前,必须要办一次性的“临通”,才能去销户,不然就回不了香港,我住在香港。
我就想知道一下:
現在持卡片式通行證以【深圳居民一年多次往返自由行】出境,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入境。6天后回深圳時,被盤問“爲什麽通行證里衹有出境記錄而沒有入境香港的信息”應該怎麽辦,這是否説明已經上黑名單了,如果上了黑名單,是否就要被强制的放棄大陸戶口了?貌似現在香港和大陸的系統已經開始聯網,這麽搞下去就沒別的辦法了嗎?
纯属假设。深港早已不在通行证上盖章了,担心什么? 只要你用香港身份证进出香港,不要说6天,就是你用通行证离境内地超过60天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本人現在持的是讀書畢業IANG在香港工作的WORKING VISA,確實不用蓋章沒錯。。
如果不拿永居,working visa一直續,那麽確實沒問題。。
但拿完永居后香港就不會再給我開working visa了。而我也勢必要轉爲深圳一年多次的,要麽就老老實實注銷戶口拿回鄉證。
我的理解是,香港如果和深圳是有信息共享的,那麽就別多想沒空子可以鑽了。因爲持港澳通行證出大陸,必須持通行證入香港,否則衹有離境記錄而沒有進香港記錄。。我認爲時間長了怎麽樣也會被盤問。。内地海關邊檢啥的也不都是傻的,知道有些人喜歡鑽鑽空子玩。。總不能拒絕盤問吧,然後被發現拿了永居,通行證上黑名單不説,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剛才言語思路還不夠清楚:
CASE 0 - 不拿永居,一直續working visa。這個可以有,但是不屬于我的疑問。
以下是拿了永居,且本身爲深圳戶口,又續完了自己的working visa,又不注銷戶口而轉辦了深圳居民一年多次進入香港的自由行通行證的情況:
CASE 1 - 通行證(出/入深圳);通行證(入/出香港)。這種情況下,永居和特區護照即使拿了衹是點綴了,或者爲了香港買房免15%大稅還算有用吧。。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边检早知通行证/中国护照+香港永久/非永久身份证持有人、包括深圳户口像你这种情况的大有人在,估计不下成千上万人。边检的态度是,只有你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就让你回内地,至于7天逾期的说法,只要是入境香港的限制,其实要不要去注销户口大家早有答案,不再需要户口的,或害怕黑名单的就马上注销掉吧,真不知道有什么可纠结的。
我覺得順序應該是:拿著香港入境處給你的永居批准文件去大陸出入境管理局,得到一張註銷戶口通知,拿著通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戶口,得到註銷戶口證明,拿著證明回出入境管理局,註銷中國護照港澳通行證,同時上交註銷戶口證明,得到臨通出境,到香港入境處申請永久身分證、特區護照,拿著行街紙和護照去中旅申請回鄉證。
1、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获得核实后,应持入境处签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港证或特区护照离港,不该持内地公安签发的通行证离港。
2、“上交註銷戶口證明”?——没有这回事。
3、这不是“行街纸”。
我想現在中國的原則是用一切方法堵住有人持内地與境外兩种證件的可能。
1.所以,如果你一旦確立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香港入境処就發給你永久居民身份證和特區護照,那你手裏原來的内地身份證和中國護照怎麽辦?如果這樣,客觀上就形成了同時持有兩种證件的可能。甚至還都是有效證件。
2.在國内你戶口所在地註銷戶口,首先要拿一份當地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註銷戶口證明去派出所,派出所才會給你註銷,註銷后派出所要出具一份已註銷戶口証明,出入境才允許你出境去香港領香港的證件。
3.在等待香港身份證製作期間入境処給的那張申請身份證收據簡稱是行街紙嗎?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你在前面的帖里提到“应该”,想必是在谈论“正确”的做法。我指出你的说法有至少三处不正确。
1、我指出香港永久性居民出境时应向入境处表明真实身份,不可假冒内地居民、持双程证离港。我没有谈论其他内容;你离题了。
2、在内地,申请出境定居的人员须“出示”(而非“上交”)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3、“行街纸”是根据入境条例可予羁留但未被如此羁留的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人士持有的担保书,与那张“收据”没有关系。
如你想了解的是“应该”的办法,我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广大网友分享的五花八门的“可行”的办法不会有助于解决你的这个问题。
销户前及办理出乡证前,我都是用港澳通行证出入深圳关,用永久居民身份证出入香港关
或者,你原是想回复AY,却错发给kevinhk88us?
你是不是认为AY没看懂dreama说的话?请问你认为应如何正确理解dreama的“无标题”帖提出的“永久性居民以定居内地的身份离港”、“上交註銷戶口證明”和“行街纸”?
收到到居留权组办理进一步手续的信,信上没有明确写明核实永久性身份资格通过与否。请问这种状况下还会被拒绝吗?还有,如果核实通过后,应该去办理哪些证件?例如永久身份证和回乡证、护照应该如何办理?如在申请永久身份证期间要回内地,是否需要办理回港证?
AY大師、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深圳戶口。已在香港住夠7年。手持爲期兩年working visa,準備考慮申請香港永居了。有一個兩年后的疑問,是關於永居、深圳一年多簽自由行、以及注銷戶口的問題,詳細情形如下:
CASE 0 - 不拿永居,一直續working visa。這個可以有,但是不屬于我的疑問。
以下是拿了永居,且本身爲深圳戶口,又續完了自己的working visa,又不注銷戶口,轉而用深圳居民一年多次進入香港的自由行通行證的情況: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我12月5号领了香港特区护照,但是美国签证页在旧的签证身份书上,有效期还有8年,这样可以入境美国吗?还需要用特区护照去重新签证吗?
你持特区护照申请美签时,带上签证身份书,让领馆工作人员在美签上写CWOP。
我的美国签证页在签证身份书上,最近换了特区护照,需要再去办理新的签证吗?
不过,仍然没我的份。可惜了我3年前考的18牌了,没法拿了。
在港念大学,但大学时代曾有7个月时间跟学校申请休学(签证不连续7个月),之后回来完成了学业。毕业后打工到现在。去年申请过一次PR,没有批准,说是因为那段不在港时间没有签证。 这种情况申诉有机会么? 万分感谢
持有阿根廷護照的五十七歲內地母親楊女士,其現年十五歲港人兒子出世時患上了癲癇症,楊女士多年來只能用護照以旅遊名義留港照顧兒子,但每隔九十日需要離境一次,造成嚴重生活不便。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去年協助她以人道理由向入境處申請批出酌情權居港被拒,但上周楊女士成功獲批法律援助申請後,向法院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處長行使有關酌情權時欠缺明確政策。
剛取得法援的楊女士於內地出生,九○年到阿根廷讀書後放棄內地戶籍,之後與前夫來港產子,但兒子出生時證實患上癲癇症,楊女士指兒子病發次數頻密,亦不時出現幻覺及幻聽,需要長期照顧,但多年來她一直只能用護照以旅遊身份留港照顧兒子,每到九十日便需離港一次,每次均憂慮不能獲批再來,曾先後四次向入境處申請長期留港,但均以不符合家庭團聚原則被拒,昨日訴說經歷時不禁落淚。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在現行政策下,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作為保證人,申請其配偶、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或六十歲或以上的父母來港居留。
入境處長根據條例行使酌情權時,須考慮個案是否具獨特而充分的理據支持,如個案本身是否具備充分強烈和有力的人道或恩恤理由,並根據當時公眾利益所需作出決定。
AY以及各位论坛前辈,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母亲07年持单程证赴港,到今年5月份满7年,随后申请永居,但是最近入境处来信说不获批。因为07-14年,她有多次超过180天不在香港的记录。
我跟母亲是同一年持单程证过来香港的,期间09-12年我还过去美国读书,中间只回来一次,也是有长期不在港的记录,母亲跟我不在港的记录是重叠的,但是我提供了学生签证,以及香港物业证明之后,最终还是给我批了。
之前母亲申请核实永居的时候特地谢了一份声明书,表示自己没有定居在香港以外的其他地方,阐述了长期不在香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多谢大家的回复,针对AY所提出来的两项,我做一下回复。由于声明书当初已经交给入境处,没有原件了,另外入境处的信件我已经寄给母亲看,所以也暂时无法上传,不过我这里简单复述一下,
1.声明书里面,目前阐述了自己2007年5月持单程证来香港,到2014年满七年所以提出核实永久居民身份。主动交代过去几年有超过180天不在香港的记录,并大致列出时间段。表明自己不在香港是由于父亲在内地工作,需要照顾他,另外自己也在内地工作,所以有超过180天不在港记录。另外提供了登记在我和父亲名下的香港物业,表明自己以及家庭在香港有惯常住所。同时声明自己目前除了DI,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旅行证件以及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同时也没有重新在内地落户。最后还表明自己未来会和父亲一起退休返香港生活,因为毕竟内地所有的证件户口都取消掉了。
2.关于入境处的回复,很简单,何时收到申请核实永久居民的申请,XX是2007持单程证进入香港,但是由于长期不在香港,并有不超过180天的记录,不符合《入境条例》附表1第2(b)段的要求,所以申请不予通过。最后就说了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标题: 不明白单程证赴港的不给批永居让人家怎么办。中国的所有证件全被注销,难道让人一直拿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和DI?我觉得可以力争,也一定会被获批的。
如果你有情况了,批下来了或者没批麻烦告知一下,大家有些参考
可以,我递交了一次资料,入境处再来信让我补充婚姻状况。现在补材料中
能不能,詳細說明補充2次材料。
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作為保證人,申請其配偶、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或六十歲或以上的父母來港居留。
(虚心请教AY及各位前辈)
我是多年前已优才计划来港,现在是永久性居民。父母通过第二家园计划在马来西亚定居。这种情况如果申请以受养人方式来港,是否可行?如果获批的话,入境处是发个什么标签贴在他们的护照上吗?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保 證 人 如 屬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或 不 受 逗 留 期 限 約 束 的 香 港 居 民 ( 即 享 有 入 境 權 或 可 無 條 件 逗 留 的 人 士 ) , 其 下 列 受 養 人 可 申 請 來 港 居 留 :
其 配 偶 ;
其 18 歲 以 下 未 婚 及 受 養 的 子 女 ; 以 及
其 年 齡 在 60 歲 或 以 上 的 父 母 。
文件名称是“香港特区进入许可”
感谢 AY 的回复先。
他们已满60岁,有内地户口。我知道如果经内地这个途径,需要去申请单程证。现在想知道通过境外居住的中国居民,是否可以申请“受养人”,而不需要申请单程证?
申请单程证是跟内地公安打交道,申请“受养人入港”是直接跟入境处打交道。
他们是持非移民签证在马来西亚参加社交活动的内地居民,不是华侨。
谢谢AY的回复。
如果我给他们办个第三国的永居(瓦努阿图,我想住的地方~广告打得太响了哈),是不是就符合条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作為保證人,申請其配偶、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或六十歲或以上的父母來港居留。
我家在深圳,今年下半年透过优才计划来港。请问我在香港工作、深圳居住能否认定为“已于香港定居”,获得续签?BBS在2012年的贴子是说可以的,但我又听说优才续签越趋严格,故此有没这方面更新的信息?
我写信去入境处咨询,入境处只是将“人才入境計劃申請須知第六十八至七十三段的資料”Copy回复给我。似乎没能解答我的问题。所以来此求助,多谢。
其实每个人都是按照須知第六十八至七十三段的要求准备续签文件资料的,很清楚呀。在深圳居住当然不能算居港啦!反正你先到香港住上120天就不会错了,而关于受雇或建立业务方面只要你能证明你第一年已采取步骤即可。 正如你自己所说,现在续签真的很严,住深圳优才的特别容易被拒签。
好几位熟悉的申请人在申请延期逗留时,都曾被要求解释过去一年内大多数时间不在香港的原因,以及未来必须保证居港不少于120天才会批准延期逗留申请。
本人在最近的延期逗留申请中,同样被要求详细解释“大部分时间不在香港”的理由,以及未来的居港计划。 本人在过去一年居港天数不少于120天,但不足183天,仍被视为大多数时间不在香港。
同样地,几乎每个申请人都遇到BSD影响购置私人物业这个计划并以此作为未长期居港的理由,这些理由入境处早就麻木了。 另外,他们才不管你住不住劏房,深圳居港较为舒适这些理由。早两年就有一位全年每天往香港上班,晚上回深居住的优才在申请延期逗留时遇到问题,只勉强给了她一年。 总之,长期居深风险很高,自己衡量吧。
你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哪里过夜、上班、上学?
我老婆还在深圳居住和工作。她有来港工作的打算,但由于工种原因,估计只能是长远的规划(3-5年后)。尚未有子女,但会计划在港生育。其实我现时在港有不错的工作,事业的重心毫无疑问已在港,亦有计划将整个家庭逐步迁移来香港(这是所谓的“生活重心”吗?)。
若非现时额外印花税的原因,我是可以考虑供楼。但正是因为准备供楼,如果每个月花成万蚊租楼,无疑是自断米路(香港青年也面对这个问题)。如果花三五千租个劏房,我不如住回深圳舒服D —— 因此有了这个问题。
CB(2)2744/01-02(01)号文件
http://legco.gov.hk/yr01-02/english/bc/bc53/papers/bc530930cb2-2744-1e-scan.pdf
Nicholls J 在Reed(稅務督察) 訴 Clark [1986]Ch 1一案撮述了有關典據,有助參考,詳情如下–
根據已確立的原則,某人在哪裏居住,主要是事實和程度的問題:稅務局局長(Inland Revenue Commissioners) 訴 Lysaght [1928] AC 234案。
“在課稅年度內......這位先生完全沒有在本國居住。不過,我不認為單憑這項事實會有什麼結論,因為他可能是去了旅遊,也可能是海員,所以全年在外。我不認為他應該因此而失去本國居民的身分”:Lord Moncrieff在Turnbull 訴 Foster (1904) 6 T.C. 206案第210頁的判詞。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本人这些年一直在深圳居住. 08年申请优才,09年第一次续签时,入境处只要求我写了一份说明,因工作需要经常被公司派到内地出差, 因此选择住在深圳,就过关了. 11年第二次续签时,入境处一直要求我提供香港地址证明,不管什么地址,只要有我的名字在上面就可以. 最后我提供了一份工作上的信函,写了我香港办公室地址和我的名字,就过关了.13年第三次续签时,入境处要求我提供香港居住地址证明(租约,水电单等),我电话与入境处沟通,表示还是住在深圳,无法提供,对方表示,其实他们也不是一定要求我住香港,但是要了解我如果在香港过夜,那是怎么住的,是不是住亲戚朋友家啊?好吧,既然有这么明确的提示,我就表示住朋友家.最后我提交了一份声明,表示本人一直在香港工作,但因工作便利原因暂时住在深圳,以后有计划在适当的时候逐步搬来香港,现在如果需要在香港停留,就住朋友家.于是过关.
总而言之,我感觉入境处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方法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没有定法,有时候甚至非常无厘头.但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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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具有内地户口,你没有定居内地以外,你每晚在内地过夜——若你认为自己的“生活重心”在内地、以定居为目的通常居住在内地并这样声称——入境处没有机会成功挑战你的这个声称,应拒绝你的延期逗留的申请。
你是香港居民,你每个工作日在香港上班——若你认为自己的“生活重心”在香港、以定居为目的通常居住在香港并这样声称——入境处没有机会成功挑战你的这个声称,应批准你的延期逗留的申请。
若你判断自己的生活重心仍在内地,尚未转移到香港,但已有计划在近期把生活重心转移到香港,可向入境处说明你的计划,请求一并考虑。
這是本人持單程証到香港的經歷, 給各位參考
9月25日
09:00 深圳起飛
11:20 成都雙流機場
13:00 德陽吃飯
13:40 德陽政務中心出入境辦證大廳拿《註銷戶口通知單》
14:30 縣城政務中心,憑《註銷戶口通知單》、戶口名簿、身份證註銷國內戶口和身份證,並出具《戶口變更聯絡單》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请教一下,办签证身份书需要带哪些证明文件?谢谢
To: xiandatian
與身份証一起辦
過羅湖的時候就預約了
帶好單程証及結婚証等証明文件就可以了
3Q
To:tony
見過主任之后,才會給你<辦理身份証收據>
请教各位
見主任的時候,如果能提供公司信,證明自己在內地有工作或有急事要出國,有可能提前多少天取得身份證和簽證身份書?
若有证据显示事关香港前途命运或人类文明传承的话,立等可取。
AY好幽默啊!
To: 0268wen
我如果不出示公司信, 就要10月15號拿身份証和簽証身份書
出示了之后, 10月12號拿的
如果你事情更急, 可能還可以提前吧
但不論怎樣, 製証還是有一個過程的, 也不會太快
只是提早了2天而已,沒有什麽了不起,不值得在此論壇大show經驗。此絕招已經不管用了,因爲多年前很多人都用過,人地入境處只能把錢證書批快2天而已。
楼主写的很详细,看得出花了心思的,总会有新人受益的。提前两天也是提前阿,当然有用的。
支持樓主,雖然話題是反復說過好多次,但政策的事日新月異,難得樓主能抽空翻炒,令快拿證的人來說是一種榮幸!!!
不過,一些有傷人心或踩人的話就不應該在些論壇出現才為重要!!!!!
內容很有用,支持樓主
文件有,见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secondary-spa/general-info/index.html
但怕自己理解有问题,如有过来人请帮忙贴上来流程,谢谢!
1.直接打电话给教育局咨询参加派位.2.整理资料如成绩单等装订好.投到心仪的-个个中学.等通知面试
申请永久,状态变成“已邀约到居留权组办理手续”后,第几天可以去入境处办理相关手续?
打了热线电话才知道永居必须是在年满7年之后才可以开始申请,意思是必须要在非永居身份证过期之后才可以开始申请,那么,问题来了:
1、我的非永居身份证和签证身份书都将在15年2月1日到期,我必须等到1日之后才可以向入境处着手申请永居。
2、接电话的人告诉我说可以先在身份证和签证身份书没过期前去香港申请延期这两个证件,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之后的任何时间回香港申请永居,请问是不是有这个必要?因为我目前住的离香港有点远,如果我在这中间飞一次回香港办延期,然后2月份又回去办永居,成本有点高。
3、我想着:我在1月底的时候回去办延期(说是需要10个工作日),当天拿临时身份证回中国深圳,然后等10个工作日后去拿新的证件之时再申请永居,是不是可行?还是各位另有高见?烦请指点迷津?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AY不在,我试着回答一下。如果有误,请大家指正。
1.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不会过期,DI会。事实上你到期的是入境处给你的获准在香港停留七年的入境许可。
2.个人建议,如果你不是非常着急拿永久,可以先回去一次办延期,然后在时间充裕的时候回香港住一段时间办理永久。因为如果你有超过180天不在香港的记录,要有申请永久被拒的准备。再申诉,时间相对就比较长了。
3.延期办理中可以凭非永久身份证和回乡证进出深港边境。你用身份证走e道应该没人理你。
4.关于香港地址的问题我不太清楚,不知道亲友地址是否可以。当初你办理身份证时的地址不能用了吗?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标题: 谢谢Dreama!但是为什么非永居身份证上的有效期和DI一样?DI过期了,身份证还能用?还可以用它走E道吗?我当年拿单程证去的,写的是前夫地址,现在香港没朋友没亲威,所以很苦闷地址一事啊。
1、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不会过期,,关键是入境发给你签注的日期。
你的这种情况,我建议还是续期,因为申请永久的时间是不确定(比如:需要补充资料,可能会好几个月才能申请完成)。
2、申请永久居民,是可以邮寄和网上 申请
3、可以
4、没有香港地址对你很不利,申请永久民必须提供住址证明(租房合同或水电单之类的),我印象中需要连续在香港生活或工作,才能申请永久居民,你如果没有住址证明 说明你既不是生活也不是工作,很可能被拒绝。
...(略,更详细的信息请进详细内容区)
关于第三点,你拿到香港的签注后 还需要回深圳办理签注,,还要时间。
关于第三点,你拿到香港的签注后 还需要回你户口所在地办理签注,,还要时间---更正上一条,以此条为准。
你现在就可以从西国直接向入境处申请换领DI。20150201以后的任何时候,你持新DI抵港提出核实永久性身份证资格后便可随即离港。机场过境也可。
你以后可以在西国直接向入境处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区护照。我建议你拿到特区护照后才定居西国。
我认为入境处不该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给你,但入境处一直以来这么做。我最近在这个网站里听说有人没有获得顺利核实,但事主没有在这里积极更新,案件可能未了;我至今还没有听说过失败的案例。
我们未来5年的计划都不会回西国定居,那里就业情况令人心寒。我因为早前从广州搬到中国北方来住,所以回去香港的频率就少了很多,之前是可能是每个月回去一次,现在则是大约每三个月回去(因为BB的疫苗针全部是在香港打的)。
听您这么说我应该接下来安排时间返港办理DI延期,然后等20150201后便着手开始申请永居,到时再来更新进程。再次感谢。
题外话一个:因为一直苦于没有地址证明一事,之前考虑过在香港买个小单元一了百了,但是一查,非永居要交好大一笔税,而永居就可以豁免很多,税率数目不小,只能作罢。唉,人生就是好多矛与盾。
我听说特区政府驻京办入境事务组一般情况下不为港人传递旅行证件。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你大概必须去香港领DI。你可向入境处邮寄DI申请材料和支票,办妥后本人赴港领取。DI不设延期,是换领。
关于住址证明:你暂住内地北方,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时,应出示在内地北方暂住的证明,例如当地公安出具的“港澳台同胞暂住证”。
暂住证能证明你没有在内地登记户口;DI里的西国非移民签证能证明你没有定居西国;加上书面声明进一步声称你七年来的生活重心一直在香港且没有定居任何其他地方,便能确立你七年来一直通常居住在香港。
先向入境处邮寄DI申请材料和支票,并电话确认已办妥。然后分两种:
方案一、从任何地方直飞香港:
1/30抵港领DI,2/1提出申请和离港;或2/1抵港,2/2领DI、提出申请和离港。
方案二、从内地步行赴港:
DI一经签发,即使未被你领取,已令你的身份证在20150201之后继续可用于出入境(即使在口岸受阻,口岸入境处职员也能查到你的新DI已签发,绝不会阻止你入境)。所以你可在20150201之后的七年里的任何时候赴港领取DI和提出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一次完成。注意:只能从内地出发;须从深圳步行赴港。
标题: AY这样一说有如提壶灌顶,我怎么之前没有想到可以邮寄哩?哈哈,感谢AY,我下个月开始着手申请换领,然后1月底返香港。再次感谢!
不好意思,我在香港下个月已经满7了,可是2010年把原来的通行证丢了,很可能找不到与原来入境的签注,只有原先公司的合同,头两年公司避税也没有税单,这样需要补什么文件吗?
谢谢!
請問海外的永久居民,申請香港的旅遊簽證,是不是2年多次往返?每次可以逗留多久? 可以申請逗留3個月嗎?
我老公是香港居民,但是我不想申請受養人只想要個旅遊簽證。
不是说可以一年多次吗? 三个月好像很短时间哟。。
为了回乡,我要闪电访港啦!
我今年二月去旺角中旅办回乡卡,也不记得中旅网站上有快证的消息,但去办的时候是可以办的。我记得出具的票据上写的也不是快证费,好像是另外一种理由。总计870港币。反正是笔糊涂账。中旅办事就这样,和国内一样,大家都懂的。
我明白“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假日。以下假设不存在假日:若礼拜二申请的话,承诺取件日想必是此后的第一个礼拜二;若礼拜一开门时申请的话,承诺取件日应该是此后的第一个礼拜一,但会不会是此后的第一个礼拜六?若礼拜六或礼拜天申请的话,承诺取件日是此后的第一个礼拜六还是第二个礼拜一?
若你曾在礼拜六、礼拜天或礼拜一提出5个工作日的回乡卡或临通的申请,烦请翻看记录并告诉我:1、你提出申请的确切日期;2、你申请的是回乡卡还是临通;3、你得到的回执上的承诺取件日期和时间。谢谢!
永久居民申请7月提交了资料,8月13日补充一下资料,现在还有反馈,正常吗?
永久居民申请7月提交了资料,8月13日补充一下资料,现在还 没有反馈,正常吗? (70字)
同问,离7年已经1个半月啦,没有消息:(
我第一次提交资料已经三个多个月, 第二次补充资料也已经二个多月了, 每天都是处理中,崩溃啊!
建议直接打dianhya
因为当时拿到永久的时候 通行证还有将近一年有效期. 不过因为快到期了 所以躲不过 准备办一次性的回北京去办理 户口注销 以及房产更名. 注销户口很简单 但是房产的更名有些搞不懂 是需要什么公证或者证明以前买房的北京身份证跟现在香港永久身份证是同一个人? 想想都麻烦 请有经验的人给个建议
最好在内地户藉注销前办好你的房产手绫。否则以涉外资产办理让你大出血且烦到你死。若房孑不卖,不必更名
需要到房管局变更身份证号吗?
如主题,我的香港签证是贴在中国内地护照里面的,到明年底才到期。计划注销户口去办回乡证,在办理的期间我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内地护照出入海关?注销户口的时候会不会要求我交回护照呢?谢谢!
可以 但迟早要注销的
没有依法失效的护照当然仍然有效。有些地方的公安声称要求注销护照,但我没有听说过任何地方有执行。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为非永久性居民换发护照,不为永久性居民换发护照。
谢谢上面两位的回复
第30次甄選有結果了,快去看看吧。可惜沒有我
世事無絕對。過來也未必就是燦爛美好人生。有什麼好苦惱的呢?我倒要問問,你是想過來找份工作,還是已經找了工作欠簽證,還是打算過來開公司大展拳腳?多想想人生不同的方向吧
第31次甄選有結果了,仍然沒有我。。。
这次的甄選应该很早就举行了,估计那时我刚补了资料。希望9月能有啦,到时也有9个月了
恭喜呀
标题: 我老公香港永久居民,2个女儿也是。我还是国内的证件,现在我单位在香港成立公司,请问我如果想去香港公司工作,需要工作签证么?说是一个中资机构可获得的工作签证有限。
内容:
我老公香港永久居民,2个女儿也是。我还是国内的证件,现在我单位在香港成立公司,请问我如果想去香港公司工作,需要工作签证么?说是一个中资机构可获得的工作签证有限。
我符合团聚资格但是没有申请,因为想保留国内的户口、医保和公积金,想以后拿退休金。但考虑到女儿上学还是想搬到香港在香港有份工作。
标题: 先找你们单位申请去那边工作吧,单位会帮你办工作签的。这一类工作签只是方便往来,不作为永居的手段(你本来也不需要永居的)。如果想永居过去,则让你老公申请团聚,慢慢排队,等hk政府允许了再决定要不要永居即可。
可以通过你们香港公司 申请输入人才,输入比较容易批。
http://www.immd.gov.hk/sc/services/hk-visas/professional-employment.html
通行证换卡了,今天去深圳省厅罗湖办事处问,新的香港签注贴哪儿,目前方法就只能是过香港关拿自己手上。两年或者三年的签注,时间长了怎么办?
贴在护照上,不知道行不行。目前只能是海外申请的优才才可以贴护照上。输入内地人才和内地优才,都是贴通行证。香港的每次延期是以后申请永久的材料,不保存好,七年到期毕业可就麻烦了。
看来又是个拍脑袋的决定
建议向入境处反馈一下,做成条码 最好了!
因為香港的工作原因,需要長期在內地,以及間隔逗留在台灣。我不时会回香港的機構,以及在香港的住处住一下下,这样是否会违反180天的规定。
因为我的老板是投资移民,他长期在內地这样是否也会违反?
謝謝
有没有朋友知道香港投资移民到7年时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需要填那种表格,不通过中介自己办理行吗?难度大吗?
进入优才快一年,首次优才延期。未长住香港,也没在香港工作。
如何说服主任,成功延期?
标题: 搜索论坛,里面有和诺帖子可以参考。只是既然如此,又为何要申请优才?这个计划不是一个跳板,如果没有真心想留住香港,何须浪费政府一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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